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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三章 【无罪辩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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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color=red>笔趣阁</font>已启用最新域名:www.<font color=red>biquge001</font>.com ,请大家牢记最新域名并相互转告,谢谢!</p>    这位检察官显然对公安机关一些办案的手法并不认同,话有些重了。www.biquge001.com尤其是最后那句“你们公安都是这样搞有罪推定的吗?”让大个子刑警听不下去了,冷笑一声:“我们搞有罪推定也罢、无罪推定也好,至少还奋战在第一线吧?比起你们坐着办公室、吹着冷气、就会退卷还强了这么一点点。”

    “说得好啊,大个儿,我顶你!”这位也是侦查部门的。

    “说什么呢?谁坐在办公室里就知道吹冷气退卷了?我们检察官的苦,你们这些大老粗知道吗,高中毕业了没有?”这是位检察官,物伤其类了。

    “都静静,上课呢!吵什么吵,让人笑话。”一听这位就是法官,开始职业姓地维持秩序了。

    贺成东也笑了,他们这些法学教授,基本都做着兼职律师。贺成东现在虽然不做了,一心研究法学和医学理论,却如何不知道司法界各部门之间的重重矛盾?于是道:“好了,大家说到底都是同学、也都是司法战线上的战友,有问题讨论问题,搞人身攻击可就不好了。现在可不是五十年前啊?”

    大家听贺教授这么一说,也都笑了。只是大个子刑警还是愤愤地看了那位外省检察官一眼:“你也别光是反驳我,说说你的观点啊,让咱也听听你有什么高见。”说到底,他还是不服气。

    “这不是明摆着吗?犯罪嫌疑人李某所触犯的,是盗窃罪而非诈骗罪!”检察官微微一笑:“大家都被题目设下的陷阱引入了一个误区。认为电动车属于李某所有,他就不应该构成盗窃。可是别忘了,当时电动车是在张某的控制、使用下,李某推走电动车,同样是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其主观上是故意、客观上使用了秘密窃取的手段。且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事后接受张某三千元的赔款,就可以证明这点。主客观要件统一,构成盗窃罪确定无疑。不过考虑到李某接受三千元赔款时,可能有临时起意的情形,因此建议从轻处罚。”

    他这个观点一抛出来,有人表示赞同,也有人摇头,显然大家的意见并不统一。大个子刑警则是冷笑一声:“笑话!电动车的所有权本来就是李某的,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自己偷自己东西的说法?这符合逻辑吗,检察官先生?”

    他这话一说出来,也有同学叫好,显然这支持者也是不少。

    “所有权?哈哈……”外省检察官大笑起来:“我知道您是位刑警,这就难怪了。”

    大个子刑警怒道:“你啥意思?”

    “我看你们是办刑案办得太多了。说到刑法、刑诉法,你可能还有点儿了解,不过,你怕是没认真学习过‘物权法’吧?”检察官摇头笑道:“物权法规定:他物权中的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同属于财产权!被害人张某借来李某的电动车后,在他归还以前,就具有支配、使用这辆电动车的权利,也就是使用权,而使用权本质上就是一种用益物权!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用益物权,也就是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盗窃罪成立无疑。警官先生,您还有疑问吗?”

    “呃……”大个子刑警懵了。外省检察官说得没错,他还真不熟悉什么物权法,想要反驳吧,这理论功底还真比不上检察官。检察官可不是光办刑案的,我国民诉法规定,检察院可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抗诉,其中就包括了民事案件。偏巧这位检察官有多年资历,民事的抗诉案子人家也做过几年,是个学贯民、刑领域的积年老手,说到拼理论功夫,他一个刑警还真不是个儿。

    “哼!”大个子刑警也只能哼了一声表示不服,然后就坐下了,继续站着却没话说,不是更丢人嘛。

    那位外省检察官也带着胜利的微笑坐下了,如同刚刚成功炸毁了敌人碉堡的勇士。

    “刚才两位同学都谈了自己的观点,还算有理有据,都有可圈可点之处……”贺教授微笑着进行点评:“甚至两位同学还发生了争论,我对此感到欣慰,思想自由、言论无罪、百家争鸣、畅所欲言,正是燕大坚持了百年的原则,也是燕大的魅力所在。不过在课堂上怎么争都可以,下了课可不许打起来,咱们可都是搞法律的,对吧?”

    同学们都哄笑起来,贺教授的风趣让现场气氛顿时轻松起来。

    “不过可惜的是,这两位同学的答案都不是我想要的……”贺成东有些惋惜地摇了摇头,看了眼庄名扬道:“庄同学,你也站了很久、听了很久了,是不是该发表下你的看法呢?但是我先要提醒你,如果你只是对两位同学的观点做个总结,那还是不要浪费大家的时间了,我们现在不是出版法学理论书籍混职称。”这句话是在暗讽现在的一些‘学者’。为了评职称去出书,把别人的观点罗列一遍,最后来个总结,就成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很显然,贺成东对此是嗤之以鼻的。

    “这两个答案贺教授居然都不满意?难道除了盗窃罪和诈骗罪外,还有别的可能?这位庄同学太不幸了……”

    众人都用同情的目光看着庄名扬,本来人家是被提问者,结果被大个子刑警和检察官这么一闹腾,风头被人抢了不说,能走的两条路也都被堵死了,这不是倒霉催的麽?

    陈永贵三兄弟都低下了头,在心里默默发誓。以后贺教授的课可千万千万不能缺席啊,认真的教授伤不起……老三这就是现世报啊。

    “贺教授,我的意见与两位同学都有所不同。”

    庄名扬胸有成竹的呵呵一笑:“我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不构成犯罪!”这是系统提示的结果加上他充分调动记忆之印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加以研究后,做出的判断。庄名扬坚信,自己的判断不会有错!

    “什么,不构成犯罪?”彪哥还没啥反应,陈永贵和张学礼都是哭笑不得,老三这次栽定了。而且还是当着这么多同行和同学的面,以后咱四兄弟怎么出门儿啊……

    “轰”教室里炸开了。法学院的精英学生、来自司法界的同行们,都用不可思议地目光看着庄名扬。这丫也太敢开牙了吧,这还不构成犯罪?这哥们儿不是超级牛人,那就是法律白痴啊,估计还是后者的可能姓更大一些……

    贺成东的眼睛却是微微一亮。意味深长地看了庄名扬一眼:“庄同学倒是出语惊人啊。很好,有胆略,但愿你有足够的理论依据,来支持你的观点。”

    “很好,有胆略?”

    大家更是迷惑了,听贺教授的意思,似乎是在支持这哥们儿的观点啊?不能吧,难道咱们这些年都白在司法界混了?

    教室里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望着庄名扬,准备听他怎么说。陈永贵兄弟三个,却是捏了把汗,老三,你可悠着点儿啊,可别信口开河。这也难怪,彪哥就算了,陈永贵和张学礼都知道庄名扬是做法工的,法工又不能代理刑事案件,他哪来的理论功底啊?这下可好,估计丢人要丢到姥姥家去了……

    ps:要说明的是,这是一个现实中存在的案例。法学家张明楷先生是支持成立盗窃罪的,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构成诈骗,这两种观点,其实属于主流。

    但是,还是有一部分人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郎中认为这种观点虽然不是主流,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眼光更长远(为什么这样说,后文自有解释),所以主角也就成了这种观点的支持者,这也显得主角更出彩不是?

    大家只需要弄清楚一点,小说不是现实。您可别学那姓李的搞这一出,还认为不构成犯罪,回头还要怪郎中啊……哈哈,开个玩笑,大家应该都是守法公民。现在,是各位行使投票权的时刻了,啥票,推荐票和收藏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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