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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死皮厚脸
“当然, 当然了, 你是我见过最美的美人了, ”
其实当时拍马的成分外有着一半的真实性, 因为‘他’确实是她见过美人中最漂亮的一个, 比现代那些国际大牌美女都漂亮上好几倍,
这句话似乎有点受用了, 他那迷人的桃花眼勾起, 眼中有着玩味的信息, 应该是觉得她挺好玩的吧,
不但将一个男人当成了女人, 还把夸奖女人的词语都夸到了他身上去, 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漂亮这个字眼对一个男人來说是个禁忌, 那个男人喜欢女人说他自己漂亮的, 那是形容女人的好吗, 他可是堂堂正正的男人, 只是长得漂亮一点而已,
当时的她还傻乎乎的问他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因为在记忆中, 像他这种漂亮的女生喜欢的应该是很帅的男人才对,
殊不知, 他居然说他喜欢的是女人,
误会的将她当成了是百合, 以为自己有机会让她喜欢上自己,
他却突然说要找自己算账, 还yinyou她签下了卖身契,
开出的价钱却低得要死, 可她还是傻乎乎的签下了,
“记住这三个字, 楚凤歌, 我的名字, ”、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 觉得特别的美,
凤歌, 楚凤歌,
人美, 名字更美, 果然很适合他,
就这样, 他们认识了, 在凤凰楼的时候发现了一系列的事情,
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天晚上, 他们也是刚认识不久, 她将后院变成了菜园田, 而他却跑來给他帮忙, 殊不知帮的都是倒忙,
虽然是这样, 那天晚上也是真的很开心的, 因为那天晚上是他们敞开心扉第一次正面像朋友那样聊天的一个晚上, 之后就再也沒有那种气氛了,
白慕斯看着千寻回忆往事, 那一脸幸福的表情, 忍不住揶揄她, “别笑了, 再笑嘴巴都裂开了, 真的很想知道你口中那个比女人还要漂亮的男人到底是长什么样子, 能让你为他彻底的死心塌地, ”
千寻笑得很甜, “有机会你一定会见到他的, ”
“好了, 我不打扰你思春了, 我先回去了, ”白慕斯來去匆匆, 跟回到自家一样, 敢情都要把这里当成他自己家了,
千寻只能起身关好窗户, 想着神司, 带着香甜的美梦入睡,
梦里, 她看到自己和楚凤歌快乐幸福的在一起,
梦醒來, 却发现还是自己一个人,
无法再入睡, 只能起來推开窗户, 窗外面一片白雾茫茫, 让人看不清前程,
窗外不知不觉地下起了小雨來, 将手伸出窗外, 雨滴轻巧在掌心里, 静静地从掌心里流逝而去,
清晨温暖的朝阳暖洋洋的斜照着, 雨后的空气特别的清新, 千寻从窗边醒來, 昨夜她竟在这里睡了一个晚上,
刚伸展了一下懒腰, 店小二就來敲门了, 说有一个她远方表哥來找她來了,
远方表哥, 她什么时候有这一号表哥了,
想也沒想就让店小二去打发掉了,
这种人肯定是來招摇撞骗的, 不理会便好,
不一会儿, 小二又回來了, 说那人不肯走, 说真的是她的远房表哥, 还说他是姓白的, 名白四,
白四,
姓白的不就是白慕斯那厮吗,
千寻顿时汗颜, 出去一看, 果然是白慕斯那家伙, 以为弄了个黑发, 换了一身衣服她就认不出他來了吗,
“你怎么会來这里的, ”
白慕斯理所当然道:“表妹, 我这不是來找你的麽, ”
千寻扶额, “行了, 行了, 先跟我进來再说, ”这家伙冒充是自己的表哥來这里, 肯定沒安什么好心, 又想玩什么鬼把戏呢,
“我说白慕斯大教主, 你这是什么意思啊, ”存心來搅合不是,
白慕斯自來熟的坐了下來, 一点都不拘谨, 仿佛把她的房间当成了自己的家一样的顺便, “不是你说有机会让我见见那个长得跟神仙一样的男人的吗, 你看, 我这不是來了吗, ”
“别扯, 说正经的, ”千寻才不相信白慕斯就为了这个目的而來凤凰楼, 话说某个人昨天晚上还非常嫌弃这里來的,
“好吧, 其实我來这里是因为我们祭月神教总部出了叛徒, 听说他们会在凤凰楼聚首來反祭月神教, 甚至还掌握了我们祭月神教的机密, 搞不好会联合外界來消灭我们, ”
千寻挑眉, “所以, 你來这里是为了当卧底的, 查出谁是叛徒, ”
白慕斯点头, “也可以这么说, ”
千寻有些头疼, “大哥, 那你大可以顺便在我们凤凰楼找间客房住下來, 到时候不是一样可以查出谁是叛徒, ”
“这不一样的, 这样一來的话, 那人肯定会有防备的, ”
“那你的意思是, ”千寻突然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我想要來这里干活, ”白慕斯直接道出了自己的來意,
果然是來者不善善者不來,
在白慕斯厚至天下无敌的脸皮下, 终于成功的打动了千寻, 留在了凤凰楼当千寻的手下,
在之前, 那是必须要约法三章的,
第一:不准动用武功, 不准违逆她的话,
第二:要跟从, 追从, 服从,
第三:不许打架斗殴, 不许欺负人白慕斯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不过做起來的时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天天气极好, 千寻带着白慕斯出去挑选一些新鲜的食材回來,
龙城是天龙国第一大繁华县城,
街市很热闹, 远远便可听到热闹的喧嚣声和叫卖声,
“今天的龙城怎么这么热闹啊, ”
龙城虽然以往也会很热闹, 不过, 今天却比以往要热闹上十倍, 街道上人挤着人, 寸步难行,
和白慕斯并肩同行, 走在繁华的街道喧哗的人流中, 黑玉般的水眸忍不住上下左右转动, 瞳仁里充满着好奇的光泽,
周围的摊铺也多了不少,
酒馆茶馆, 瓷器字画, 胭脂水粉, 服装首饰, 各种精致的小玩意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看得人眼花缭乱, 街上的人很多, 卖东西的小商小贩纷纷叫嚷吆喝着, 热闹非凡,
“今天可是难得的月圆之日, 热闹很正常, 晚上会更加热闹的, ”白慕斯对于千寻连月圆之日都不知道而感到好奇, 要知道, 每一年的八月十五是龙城一年一度的灯花节, 每到这个节日, 单身的男女便会买各种的花灯到河里去流放, 遇到属于的姑娘的时候, 单身的少年便会打捞起她放的花灯,
姑娘们都会在花灯上留下联系的地方, 少年则是按照留下的联系方式去寻找那姑娘,
这个时候, 姑娘会预先藏起來, 少年则在会在联系的地方等待, 若是姑娘属于少年的话, 就会出來与她秉烛夜谈, 若不是自己属意的男人, 姑娘这个时候便可以离开, 再去放花灯, 直到自己喜欢的少年捡到花灯为止,
花灯传情是有个古老故事为开篇的,
这个故事一会儿再说,
“既然是这样, 那咱们得先逛逛去, ”
街边, 各种新奇的玩意看得千寻眼花缭乱, 如刘姥姥进大观园, , 大开了眼界,
“咦, 那个泥娃娃好可爱, ”
“哈哈…笨笨的好像你, ”
“那是什么东西, , ”
这个…
这个…
还有那个……
我全要了,
“这个簪子好漂亮, 你看我带上去好不好看, ”
“欸, 冰糖葫芦, 我要…”
大街上的人都会看到, 一个漂亮的姑娘身后跟着一个帅气的男子, 男子身上抱着各种大包小包的东西, 一路气喘吁吁地跟随着漂亮的姑娘,
千寻两手上拿着冰糖葫芦串, 步伐优哉游哉的在大街上逛, 边走边欣赏着沿途的街市, 见到合眼的一律不放过,
她就这么随便的在街上扫荡一圈, 整条街差不多都搬了回去, 可怜的堂堂祭月神教的教主大人却被他当做丫鬟來使唤了, 可怜的当起了搬运工來,
“哎…你看, 你看那个…哇…真漂亮……”
白慕斯实在是受不了千寻了, 将所有的盒子扔在一旁之后, 快步上前一把拉住了正要往那些精美刺绣图走去的千寻, 脸上露出一脸灿烂的笑容, “我的大小姐, 你这是出來挑选新鲜食材还是出來偷懒的, 你看东西也应该买得差不多了吧, ”
千寻正逛得起劲, 突然被拉住, 转头一看, 才恍然大悟, 咦, 她什么时候买这么多东西了呀,
“唉, 那算了, 先逛到这里, 咱们先回去, 晚上再出來…”
“不是吧, 大小姐, 你晚上还要出來呀, ”我的天, 他觉得双腿都快要走断了, 她却像沒事人一样, 女人都像她这么剽悍的吗,
千寻斜斜地看着白慕斯, “怎么, 晚上不能出來呀, ”
白慕斯一看千寻这脸色就知道要发脾气的预兆, 脸上的的笑容顿时犹如如三月梨花盛开般灿烂, “当然不是, 晚上再出來, 再出來…”
“这样才乖啊, ”千寻像摸小狗一样摸了摸白慕斯的脑袋, “把东西都给我带齐了, 拿到我房间里面去哦, ”
乖个毛线,
你全家就你最乖,
白慕斯不情不愿的拿着东西, 心里却拼命的在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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